关注微信公众号
时间:2014-01-14 10:39 点击数:727 作者:shen
根据《国务院血防办关于印发〈血吸虫病防治地区达标考核评估方案〉(试行)的通知》(血防办函〔2007〕8号)的精神,为了推动到2008年底全国所有流行县(市、区)达到疫情控制标准的血吸虫病防治工作进程,规范血吸虫病防治地区达到疫情控制标准的考核与评估工作, 2007年10月15-
根据方案要求,每个省随机抽取2-3个疫情未控制县作为被考核县,每县随机抽取3个一、二类行政村作为被考核村,进行现场考核,7省选取考核点共计19个县市,57个行政村。
考核采取听汇报、查验档案资料和现场调查的方式进行考,查验资料重点是抽样村档案资料建立的完整性、规范性及数据的真实性、逻辑性;现场调查主要是对2004年未达到疫情控制标准的行政村随机抽取3个行政村开展人畜查病,每村要求随机检查100户,不少于200人,采用改良加藤厚涂片法(Kato-Katz法,一粪三检)进行居民感染率检查,对上滩放牧的家畜采用塑料杯顶管法(一粪三检)方法检查100头,不足100头则全部检查。并实地调查了解2004年以来全县急性血吸虫病的发生、突发疫情和处理情况。
各评估专家组分别听取了各省和各考核县2004年以来血吸虫病防治工作汇报,查阅了省、县级血防工作台账和工作报表等相关管理工作资料,对部分现场进行了走访,对抽取的被考核村的居民和家畜进行了现场查病。7省共抽查了49个乡镇,57个行政村,共抽查人口11842人,抽查耕牛2525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