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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吸虫病防治条例》宣讲活动启动

时间:2014-01-14 10:38 点击数:466 作者:shen    

血吸虫病是我国重点防治的重大传染病之一。防治血吸虫病不仅是公共卫生问题,更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血吸虫病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颁布与实施,是血防工作中的一件大事。《条例》以国家意志的形式表明国家在血吸虫病防治上的坚定决心和政策取向,体现了党和政府对人民群众的关怀。《条例》所确定的一系列制度,不仅对血吸虫病防治工作发挥积极作用,还将对帮助人民群众转变传统的生产方式和生活习惯,提高农村生产水平,改善农民生活条件,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当前认真学习、广泛宣传、深刻领会和切实落实《条例》,是摆在疫区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以及各有关业务机构面前一项紧迫的任务,也是广大疫区群众的迫切需要。为广泛宣传《条例》精神,落实《条例》规定的各项任务,决定在今年组织成立血防条例宣讲团,在全国血防疫区开展血防条例的宣讲活动。

此次宣讲活动由国务院血防办主办,由卫生部疾病控制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中国卫生思想政治工作促进会承办。宣讲的主要内容是:1. 《条例》的总体思路及规定的主要制度,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和专业机构的职责与任务;2. 预防控制血吸虫病的方针、政策、策略和相关防治知识;3. 单位和个人在血防工作的责任和义务。宣讲活动的主要对象是:1. 血吸虫病疫区省的各级人民政府和卫生、农业(畜牧兽医)、水利、林业、教育、发展改革委、财政、民政、法制办、广电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2. 血吸虫病疫区省的各有关部门防治机构的领导和专业人员。

本次宣讲活动采取一省一地(市)巡回宣讲的形式对7个血吸虫病疫区省进行,配合《条例》的宣讲发放有关防治知识的光盘和宣传资料,分别赴7个疫区省,在省级和地(市)级召开《条例》宣讲大会,同时要求各省根据当地血吸虫病流行特点和对防治工作的不同需求,分别开展本省的《条例》宣讲活动,各省在《条例》宣讲的内容和形式可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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