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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4-01-14 10:36 点击数:474 作者:shen
受卫生部疾病预防控制局委托,
会上,与会专家和代表分别就山东、河南和湖北省的消除丝虫病省级报告进行了论证,同时对《中国消除丝虫病省级报告汇编》(初稿)中各省报告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讨论。各位代表各抒己见,踊跃发言。并分组讨论了省级消除丝虫病报告的框架,就中国消除淋巴丝虫病省级报告的框架达成共识,各省、市、自治区的报告应据此进行修改和完善。会议对各省报告中存在的共性的问题提出的改进建议:
1.人口和各种调查结果的数据,应注明调查和收集的年限;
2.报告中出现的术语要统一和规范。如应用“乙胺嗪”代替海群生,用“慢性丝虫病人”代替症状体征病人,“急性淋巴管/结炎”代替流火,如作为俗名引用时要加引号,各种术语在报告中前后提法应一致。
3.需根据各省收集的相应数据绘制和列示如下图表,流行程度、虫种分布图,需参照国家报告的图例;防治效果曲线图;省丝虫病流行情况调查汇总表;省历年丝虫病防治工作情况汇总表,省历年横向监测情况汇总表,各县基本消除丝虫病考核表,各县消除丝虫病审评情况表等。其他数据统一可制成光盘提供给世界卫生组织。
4.各省所有采用的数据应与汇总到国家报告的数据一致,即应使用去年经各省修正后上报的数据。
5.各省的报告要附有主要参考文献,包括公开发表的和内部资料。
6.在治疗或防治中,有关的数据不能自相矛盾。如乙胺嗪原粉的总使用量与药盐防治人数之间应符合逻辑。
7.报告要求语言简练准确,重要文件可放入附件,尽量减少与国家报告的重复。
会议根据消除丝虫病国际认证小组将要来访的时间,提出了具体的时间进度安排。(伍卫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