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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4-01-14 10:36 点击数:575 作者:shen
关于集中处理报废化学试剂、药品的通知
各部门:
我所二号楼实验室搬迁工作已近结束,现各部门均有相当数量的报废或已无法使用的化学试剂和药品需要处理。化学品、药品的处理工作我国有严格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处理。否则,将受到严厉处罚。我处拟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2006年度废弃化学品集中处理。现要求各科室、部门对拟报废处理的化学试剂、药品进行逐一清点、登记、核对、造册。以科室、部门为单位进行统一汇总,必须做到化学品实物与汇总表的品名、数量、重量等相符合。各部门汇总表于
后勤服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