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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4-01-14 10:36 点击数:889 作者:shen
为落实上海市卫生系统关于开展“平安单位”创建活动的精神,日前本所要求各处室严格下班前的5分钟安全检查工作,并做好书面记录,目前已将检查登记表发放到各处室行政助理,希望各处室从2006年9月份开始做好书面记录,并于每月25日和考勤表一起交人事保卫处,配合做好上海市卫生局“平安单位”创建活动的检查。
同时,为进一步加强我所的安全防范工作,对所内的办公室和实验室重新张贴了“安全提示”标记,设立房间安全员,落实安全责任制,共同做好防火、防盗、防爆、防事故的安全工作。
人事保卫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