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微信公众号
时间:2014-01-14 10:37 点击数:854 作者:shen
根据国务院、国家财政部关于2007年度组织开展全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清产核资)工作的文件精神,为保证我所2007年度清产核资工作的顺利开展。定于
1、各部门行政助理。
2、各部门资产管理员(由部门主管指定)。
3、库房管理人员。
4、财务处资产管理相关人员。
5、工会技协资产管理相关人员。
6、人事处相关管理人员。
7、全球基金第1轮、第5轮资产管理相关人员。
财务处
后勤服务处